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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百客超市免费存包须知
发布时间:2008-10-21

为了给广大顾客提供购物方便,黑龙江远大购物中心好百客超市即日起为顾客提供免费电子存包服务。
存包时请注意:
1、 现金、卡券、证件、票据、手机、摄影机、照相机、笔记本电 脑、以及其它贵重物品不予寄存;
2、 家禽、宠物不予寄存;
3、 易燃、易爆物品不予寄存;
4、 本超市员工物品不予寄存;
5、 请妥善保管好寄包柜打印凭条,遗失寄包箱打印凭条所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6、 遗失打印凭条的寄存物品在未被他人领取的情况下,由寄包本人持个人有效证件,至服务台办理领取手续;
7、 寄存的物品请于当日营业时间内取走,当日营业结束后,未取走 的寄存物品,本商场将视作无主物品,并有权根据寄存物品的性质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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